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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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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088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1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世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1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37.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4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新和、苏小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向参加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份额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董事会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向7名参加对象授予预留份额15,730,100份,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1,615,000股,购股价格为9.74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余舒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

鉴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持有人离职情形,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等持有人参与资格,将该等持有人所持尚未参与考核的份额强制收回并转让给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受让方”)。其中,受让方包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余舒婷,亦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董事会同意余舒婷接受本次份额转让,受让份额为779,200份。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合计不超过30.0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余舒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089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14日

● 预留授予数量:137.10万股

● 预留授予人数:15人

● 预留授予价格:9.74元/股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6年8月1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37.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4元/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6年2月5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1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37.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4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1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37.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4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8月14日。

2、授予数量:137.10万股。

3、授予人数:15人。

4、授予价格:9.7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6、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解除限售。

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或调整至剩余预留。

注2: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注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含两名公司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20元/股-9.74元/股=24.46元/股。

(三)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1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注: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的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以审计结果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090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向参加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向参加对象授予预留(第一批次)份额的议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向7名参加对象授予预留份额15,730,100份,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1,615,000股,购股价格为9.7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480,544元,份额上限为190,480,544份,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购股规模不超过19,556,524股,购股价格为9.7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有关授权,决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管理模式、资产管理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代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合作信托机构签署信托合同,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份额人数为131人,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154,004,984元,认购份额154,004,984份,购股价格为9.74元/股,购股数量为15,811,600股,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非交易过户;鉴于本次认购中存在未获认购的份额,该部分份额36,475,560份调整至预留。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向7名参加对象授予预留份额15,730,100份,所筹集资金将用于标的股票1,615,000股,购股价格为9.74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授予事项

(一)本次预留份额授予情况如下:

(二)本次预留份额授予所涉购股价格为9.74元/股,标的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购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预留份额授予所涉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本次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公司层面考核,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对应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个人层面考核,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对应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相关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按公司(含子公司)规定执行,通过对持有人的绩效进行评价,得出考核等级,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详见《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