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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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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56 公司简称:威派格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8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公司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信心,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威派格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半年度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威派格作为中国智慧水务领域的先行者,公司始终秉承“用心于水,绿色未来”的企业使命,坚持阳光正派的企业文化,深入贯彻工业互联网理念,持续推动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强化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引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自主创新、高端制造、市场服务及综合软实力等方面,公司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亿元。营收下滑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市场阶段性调整以及公司主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

面对收入端的短期承压,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与经营质量提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各项应收款项的清收专项任务,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动态跟踪回款进度等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销售回款金额达到营业收入的3.4倍,大量历史形成的应收款项得以顺利收回。得益于该部分回款的及时到位,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实现回冲,对公司利润产生了积极贡献,报告期内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0.25亿元。当前亏损主要源于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及在手订单基础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展望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继续深化回款攻坚与精益管理,全力以赴推动经营效益持续改善。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统筹做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鉴于2025年度公司经营亏损,经统筹考量当期盈利状况、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阶段性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并切实尊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经营管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比减亏。展望2026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采取多元化举措,着力改善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并依据实际经营进展与行业发展趋势,构建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确保股东能够切实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扎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全面落地。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有效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披露质量,积极开展专业化、高效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每一定期报告披露后均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文字互动方式,帮助投资者深入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增强信息披露的直观性与可理解性。公司持续健全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构建了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平台,日常运营中保持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专用邮箱及投资者关系网站等渠道畅通,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司及时听取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有效回应市场及投资者关切,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互信的良好关系。

展望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沟通渠道与互动形式,积极探索引入可视化财报、线上路演、投资者开放日等多元化方式,提升信息传递的广度与深度。公司计划增加与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的交流频次,围绕公司战略落地、经营改善进展及行业发展趋势等核心议题开展专题沟通,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理解与认同。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将合理化建议纳入内部决策参考流程,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关注意见的响应效率与转化能力。通过持续优化沟通机制与服务品质,公司致力于构建更加透明、互信、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生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更广泛维度上落地见效,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

四、健全治理机制,促进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构成的规范有序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各层级在其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相关会议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召开,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合规经营,持续推进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望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与运行机制。公司将加强对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跟踪研究与落地执行,动态审视并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确保治理实践的合规性与前瞻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性职能,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能力。通过构建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公司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长期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处罚案例及市场动态等信息,持续强化合规意识。

公司将持续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及时传导最新监管法规与政策导向,不断组织其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增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与中小股东及员工之间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意识,进一步夯实合规治理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公司将系统评估并深入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各项具体举措,努力通过优良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及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展望2026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与沟通机制,推动治理层与执行层在风险管控、战略落地及利益协同等方面形成更强合力。公司将围绕主业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降本增效,力争实现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改善,以更加透明、规范、负责任的形象回馈资本市场,助力公司长期价值稳步提升。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8,247.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0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4月1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派菲克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571.24万元以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28.3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BJAA110291号),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571.2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28.30万元。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因此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该方案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6年4月延长至2028年4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