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海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海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该职务后,刘海松先生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刘海松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刘海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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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海松先生本次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松先生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31%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刘海松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海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刘海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海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刘海松先生简历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
刘海松先生简历
刘海松,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长沙矿冶院计划财务部会计;2003年12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5年7月至2026年8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松先生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31%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