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1日由专人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郭荣祥先生、肖坤先生,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谌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勤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8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本议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