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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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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08 公司简称:芯朋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463,565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04,9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55,125.2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公司(含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与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在必要时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六、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芯朋微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即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7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 2026年8月1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6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46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自有房产使用效率,本公司将名下自有办公房产委托全资子公司无锡芯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及对外租赁。近日,子公司拟与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部分房产出租给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用于办公经营。

鉴于本公司独立董事李风先生为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能够对该律所形成实际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15项第7款规定: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关联董事李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

2、企业类型: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200005837178703

4、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4号B幢11层

5、负责人:李风,本公司独立董事

6、经营范围: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

7、关联关系说明:李风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系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能够实际支配该律所的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对其构成实际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8、履约能力:该律所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记录、重大风险事项及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本公司自有办公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112430,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8层,建筑面积:1585.85平方米。

该房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担保等权利受限情形。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无锡芯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该房产的运营维护、租赁洽谈及合同签署等事宜。

本次租赁用途仅限办公使用,不得用于违规经营。

五、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标准:按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办公物业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47,575.50元。

3、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

4、相关费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权利义务:合同遵循市场化租赁惯例,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公平合理。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公允性原则,综合参考周边同区位、同类型、同品质办公房产的现行租赁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盘活自有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的正常经营行为,通过对外租赁获取稳定、合理的租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回报率。

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运营签约,交易模式合规、清晰,交易价格市场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8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7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91,000,000.00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524,000,000.00元,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206,872.8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48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2026年上半年,等额置换购买材料费用102.60万元,等额置换人员费用1,788.8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部分测试产线由共建变为自建,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4日(星期一)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17日(星期一)至08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8月24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4日(星期一)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

投资总监:刘权先生

独立董事:李洁慧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8月24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17日(星期一)至08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510-85217718

邮箱:ir@chipown.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2,08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损失以“-”号列示。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6年第二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03.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6年第二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79.4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083.2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5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风为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