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刘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刘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职工代表董事的补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等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刘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含受托代理人),董事周昕先生书面委托王柄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工作重点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8月3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确定2026年8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成都燃气”)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12月23日(2012年3月5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0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01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7)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4.7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8.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5亿元。
(8)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8亿元,与成都燃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4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宗磊,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魏超,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孟双,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2026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对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考核评价,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提问预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至9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总经理王礼全先生、独立董事陈浩文先生、副总经理高文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剑峰先生,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至9月10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同时,公司将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活动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
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30日17: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杨剑峰、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