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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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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328,740,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6,004,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32,735,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67,800,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5,064,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32,735,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30,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3%;反对42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3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20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5%;反对42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9%;弃权3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325,44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9%,选举赵国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64%。

(2)同意325,442,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9%,选举李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64%。

(3)同意325,44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8%,选举孙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4)同意325,442,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8%,选举邓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5)同意325,442,1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8%,选举林华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6)同意325,442,1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8%,选举戴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7)同意325,442,1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8%,选举王颖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326,45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5%,选举季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17,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27%。

(2)同意326,456,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2%,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16,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12%。

(3)同意325,622,2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6%,选举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682,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13%。

(4)同意325,622,1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5%,选举江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682,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5,462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7,386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离职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6,515股。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9,363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558,952,858股变更为558,453,4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5,895.2858万元变更为55,845.3495万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5: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杨艳卫

联系电话:021-64314018

邮政编码:20003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电子邮箱:haisum@haisu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工会第三届第五次会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詹莉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5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詹莉萍女士,198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纪委委员、团委书记、职工董事,党群工作部主任、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詹莉萍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赵国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赵国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李士军先生、孙波女士、陈强先生、江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王颖颖女士、季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邓欢先生、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季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戴寅女士、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李士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志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柳炜先生、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庭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其中,公司董事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规定,公司将于过渡期内完成调整以符合该规则的规定。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王庭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聘任杨艳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与公司工会第三届第五次会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赵国昂

2.董 事:李士军、孙波、邓欢、林华艳、戴寅、王颖颖

3.职工董事:詹莉萍

4.独立董事:季立刚、陈强、黄俊、江英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国昂,委员:李士军、孙波、陈强、江英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俊,委员:王颖颖、季立刚

3.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强,委员:邓欢、黄俊

4.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季立刚,委员:戴寅、陈强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情况

1.总 裁:李士军

2.常务副总裁:张志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

4.副总裁:柳炜、罗军

5.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庭玉

6.审计部经理:王庭玉

7.证券事务代表:杨艳卫

其中,公司董事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规定,公司将于过渡期内完成调整以符合该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邮箱:haisum@haisum.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三、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丁波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之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丁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5日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赵国昂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个人持有公司246,550股股票以及127,010股限制性股票。

2.李士军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87,912股股票以及45,288股限制性股票。

3.孙波女士,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187,625股股票以及96,655股限制性股票。

4.邓欢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00119.HK)非执行董事,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星雅集团(S85.SG)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

5.詹莉萍女士,198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纪委委员、团委书记、职工董事,党群工作部主任、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林华艳女士,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33.SH)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7.戴寅女士,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记者。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8.王颖颖女士,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评价科科长,本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简历

1.季立刚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834678.新三板)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陈强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642.BJ)独立董事,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274.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3.黄俊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能股份有限公司(600642.SH)独立董事,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4.江英女士,1976年6月出生,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成员,金融风险管理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现任上海天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05.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士军先生,同上。

2.张志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智能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169,884股股票以及87,516股限制性股票。

3.林琳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216,295股股票以及111,425股限制性股票。

4.柳炜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技术总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131,076股股票以及67,524股限制性股票

5.罗军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223,027股股票以及114,893股限制性股票。

6.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简历:王庭玉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公司律师,第一批中央企业涉外法律人才库专家。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工会主席,法律合规中心主任、审计部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155,046股股票以及36,108股限制性股票。

四、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审计部经理:王庭玉先生,同上。

2.证券事务代表:杨艳卫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