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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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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45 公司简称:必易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三)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五)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公司截至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的总股本70,576,98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9,9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44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35,904.39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54元。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P=19.34-0.054≈19.29元/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7名调整为137名。

(二)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上述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105万股作废失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705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

(一)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9.29元/股,并同意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705万股。

关联董事谢朋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朋村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四)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91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谢朋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朋村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37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3.59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9.29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49.90万股(本次调整前)

(3)授予价格:19.34元/股(本次调整前)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57人(本次调整前)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和“D”五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5)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本次调整前)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91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股权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日为2025年9月5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3日。

2、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3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3.591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3.591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9月5日

(二)归属数量:13.5915万股

(三)归属人数:137人(调整后)

(四)授予价格:19.2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付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晨露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办理13.59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高级管理人员朱晨露、付博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存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卖出的行为,均发生于其任期开始之前。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但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除外。

综上,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事项不会构成短线交易。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指南第4号》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55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3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554.6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551.35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551.3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号),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6.2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23.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07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及“本年度使用金额”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厦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动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芯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必易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杭州”)、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上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442.26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报告期内,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使用情况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