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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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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并于2026年7月2日被受理。公司聘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变更前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为周峰律师、韩明强律师、何舟律师。

何舟律师因工作变化,不再负责本次发行工作,不再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现本次发行签字律师变更为周峰律师、韩明强律师,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将继续负责本次发行的后续相关工作。周峰律师和韩明强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何舟律师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此外,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

根据以上调整内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