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43,6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43,69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1,343,693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赵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通过钉钉办公管理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5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7 名激励对象共计497.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综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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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预留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已满12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3.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6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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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6 人, 3 人考核结果为100分(解锁100%), 5 人考核结果为90分(解锁 90% ), 3 人考核结果为80分(解锁 80% ), 2 人考核结果为70分(解锁 70% ), 3 人考核结果为50分(解锁 50%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3,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93%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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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8 月 2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1,343,693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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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3 人考核结果为100分(解锁100%), 5 人考核结果为90分(解锁 90% ), 3 人考核结果为80分(解锁 80% ), 2 人考核结果为70分(解锁 70% ), 3 人考核结果为50分(解锁 50%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