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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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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1,16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为9.17元/股。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成。

(六)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成。

(七)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5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9日实施完成。

(九)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16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此外,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4日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9.26元/股-0.60元/股=8.6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8.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为9.17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101,16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1,16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101,160股公司股票,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272.6053万股减少至20,262.489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0,272.6053万元减少至20,262.4893万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上述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邮编:325006)

2、申报期间:2026年8月15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占斌

4、电话:0577-86291860

5、传真:0577-8629180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0,272.6053万股减少至20,262.4893万股,注册资本由20,272.6053万元减少至20,262.4893万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原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增加人民币8亿元至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原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增加人民币8亿元至人民币2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50,000万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由原人民币4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变,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套期保值为手段,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宗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但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交易业务额度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且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增加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人民币400,000万元,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业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坚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50,000万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对手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6.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宗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配备了专业人员,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3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

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如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冠盛股份”)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的通知,鉴于其三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即将到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于2026年8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于2023年8月1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就各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宜作出约定,同时约定生效的起止期限为: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3年(2026年8月14日)终止,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即将到期。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于2026年8月14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3年。协议签署后,各方于2023年8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自动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家儒先生直接持股、通过温州大成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2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7%;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通过New Fortune International Group Lt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01%;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通过ALPHA HOLDING VENTURES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47%。

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为周家儒先生的配偶,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为周家儒先生的儿子。

二、《一致行动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周家儒

乙方:章孟丽(ZHANG Mengli)

丙方:周隆盛(RICHARD ZHOU)

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价值回报,各方续签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在本协议生效期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协议各方承诺,在冠盛股份的下列事项上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1.行使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3.行使董事候选人提名权;4.保证所推荐的董事在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5.其他有关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事项需要行使直接或间接股东权利,或承担股东义务。

(二)协议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具体方式为:

1.就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各方应当事先进行沟通,如意见一致,则可以一方或各方名义做出表决意见。

2.如果经过沟通后,各方存在意见分歧,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各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各方意见统一后,再以一方或各方名义做出表决意见。

3.如果各方经过沟通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各方应当以所控制的冠盛股份的股份的表决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争议事项进行解决,单个或合计控制股份的表决权较高的一人或多人的意见即成为各方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时止,期满后,协议各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协议,但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也不得对冠盛股份的稳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各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其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时不存在违反当时任何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或任何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不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合约、其他承诺或文件;

3.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内,各方以任何方式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仍遵守本协议,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5日(周二)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至8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sp.cn进行提问。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为公司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财务负责人黄正荣女士、董事会秘书丁蓓蓓女士、独立董事陈海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8月25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至8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sp.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