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版)

2026-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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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349,352.9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03,750.00元(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5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且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中期分红安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前提,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求,与公司实际及未来规划匹配。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日常运营和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