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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20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14,557,005.2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2,891,744.3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41,192,873.28元。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232,580股后的股份数为507,58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896,535.75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氟碳化学品产销量包含不在配额管理范围内的原料用途和贸易性质的数量。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即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下同)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91,744.3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41,192,873.2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232,580股后的股份数为507,58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896,535.75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且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将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确定实际分配总额,具体内容以公司后续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号)的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368,421股,发行价格1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735,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36,196.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0,163,802.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一)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一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3月23日,公司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在审议额度和期限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500.00万元,累计归还10,000.00万元,本期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超出审议额度或超期使用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偿还金额为21,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部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系在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永和”)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20.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度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相关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48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6,500.00万元,累计归还135,000.00万元。本期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超出审议额度或超期使用的情形。截至2026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偿还金额为21,5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已于2026年3月届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在审议额度30,000.00万元(含本数)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循环使用购买“7天通知存款”以及“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144,500.00万元,累计赎回144,500.00万元,累计取得投资产品收益193.73万元,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超出审议额度情况,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未再新增现金管理决议,未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为139,234.19万元,其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416.38万元,用于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90,817.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124.74万元(含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暂未归还的金额21,5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24.7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比例为80.94%(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投项目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比例为73.48%,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尚在建设中。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项目有关的可研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0.89%(所得税后),本项目建成后,不考虑四代制冷剂及氯乙烯装置,公司子公司包头永和将形成年产烧碱40万吨、甲烷氯化物24万吨、HFP 4.8万吨、HFO-1234yf 2万吨、HFO-1234ze 1.3万吨、HCFO-1233zd 1万吨、全氟己酮1万吨、一氯甲烷18万吨、氯化钙25万吨、四氯乙烯4万吨、氯乙烯6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四代制冷剂、HCC-240fa及氯乙烯装置项目建设不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上游40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装置、2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中游12万吨/年R22装置、6万吨/年TFE装置、4.8万吨/年HFP装置和5万吨/年HCC-240fa装置;下游2万吨/年HFO-1234yf装置、2.3万吨/年HFO-1234ze联产HCFO-1233zd装置、1万吨/年全氟己酮装置、18万吨/年一氯甲烷装置、25万吨/年氯化钙装置和4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仍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3,232,58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07,586,143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896,535.75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9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以28,000.00万元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昌永和”)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形成合并报表商誉13,174.4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专项评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以判断商誉是否发生减值或计算商誉减值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6年半年度结束后,聘请了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对公司并购会昌永和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包括商誉在内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的现值进行了评估。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联合中和出具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财报目的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包括商誉在内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1114号),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17.27万元,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7.27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反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