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6年8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好买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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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26年8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好买基金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6年8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好买基金平台申购上述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和业务办理规定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好买基金平台代销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该基金适用不同于上述的费率优惠,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活动结束时间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内容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有关规定。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owbuy.com
联系电话:400-700-9665
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donghaifunds.com
联系电话:400-959-553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7日
关于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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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8月15日。截至2026年8月15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2026年8月15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6年8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6年7月10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