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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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A11260501132-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牧泰莱在交通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6亿元(其中拟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珠海牧泰莱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珠海牧泰莱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被担保的债务人: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6月25日至2027年6月25日期问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问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445,847.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27%。除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