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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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北3209号方科PCB产业园研发楼四层会议室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张红先生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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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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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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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和议案2为以特别表决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
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余芳、车范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