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5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781,5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股份42,310,79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76%,占公司总股本的9.38%。累计冻结股份71,150,6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99%,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并于近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33,043,888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08%,占公司总股本的7.33%。
● 截至目前,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股份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情形发生,进而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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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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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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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截至目前,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股份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情形发生,进而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电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5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047)。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保全案件财产查询、控制及结案告知书》【(2026)赣0103执保131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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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原因
本次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6)赣0103民初7602号民事裁定书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已就该诉讼涉及情况进行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04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目前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上述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控股、参股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