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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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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Aqe1HPub2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明晖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黎曦先生,独立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财务总监张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qe1HPub2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集团”)、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金属”)和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才河,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广场1号7楼。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经营层下设授信评审委员会、有价证券投资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

财务公司现设九个部门,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中台控制部门包括资金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后台保障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室合署办公)、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和信息科技部,构建了前、中、后台分离的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责界面清晰,制衡协作有序,运行规范高效,权力、决策、监督、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同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深入分析公司的运营模式和业务流程,以财务公司行业风险管理指引所列风险为依据,每年定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开展识别、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用于风险应对策略特别是内部控制措施的完善。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预留印鉴管理操作规程》《人民币活期存款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操作细则》《对账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要求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等,做好支付风险防范工作。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覆盖开户到结算、网上银行、对账等全流程业务的规范的制度规程,规范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结算管理有章可循,操作合法合规。

财务公司依托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充分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设立了审贷分离、前中后台分离的内控机制,对各项信贷业务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

(1)严格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信贷业务流程,对客户授信总量建立年审机制,每年重新评估是否继续对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额度是否合理。业务部门分析评估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投融资担保情况、发展前景和风险因素等,结合前期授信使用情况(如有)和实际需求,审慎测算客户的偿债能力,拟定授信方案,按授信审批流程依次报经风险管理部审查、授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和财务公司有权人审批。

(2)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单笔信贷业务办理,根据客户申请和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限额和有效期内规范开展,严格按制度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业务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信贷业务经业务部门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后,形成调查报告报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融资;通过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强化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落实法律审查、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等管理手段有效控制风险。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明确业务流程、投资产品筛选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了投审分离、前中后台分离的内控机制,以保证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

财务公司每年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交易对手进行准入管理,按照实质性原则进行底层穿透,落实底层资产清单,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每笔投资业务开办前,要求业务部门开展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调报告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价证券投资委员会集体评审,最后报有权审批机构决策审批。

投资业务实施后,业务部门对有价证券投资进行跟踪、统计、分析,监测风险状况,编制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台账,定期对全部投资资产开展风险分类,强化投资业务全流程管理。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有专门的信息科技部,并配备专业系统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网络及硬件运维、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建有独立机房,机房各项环境条件优良,承载财务公司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包括核心业务、网银业务、移动端和BI系统)、集团资金管理平台、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

其中,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对外对接20余家商业银行、票交所、人民银行,对内对接集团各成员公司ERP系统和财务共享系统等,主要处理资金结算、结售汇、电票业务、贷款业务、投资业务等,基本实现了财务公司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化管理。在信息安全方面,网络系统架构设计严谨、分区合理。对于核心业务处理、商业银行对接、监管机构对接、内网用户接入、外网用户的接入等关键区域均采用专用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策略进行隔离防护,在提高系统安全性的同时也对终端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极大便利。系统具有包括数据级异地备份在内的完备的备份机制,并具备完善的防攻击、防病毒的安全机制,为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立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内部进行全面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控体系涵盖财务公司的各项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公司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各项业务开展均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2,530.38万元,贷款本金余额为58,00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

财务公司可持续为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业务服务和信贷资金支持,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可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6年上半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 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