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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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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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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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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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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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3日
至2026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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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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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1日、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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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62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2)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3)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4)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5)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末,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美芬,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雅琪,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7个。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拟为154万元,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其他相关服务。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54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核定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正甲先生、杨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2位非独立董事的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相关考核指标,2位非独立董事的年薪经考核后核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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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核定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相关考核指标,公司经理层成员年薪经考核后核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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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修订《ESG综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ESG综合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关于制定《负责任投资声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召开。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