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军先生、张春先生、赵之光先生、巴音及合先生、张国宏先生、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提名张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提名赵之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提名巴音及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提名张国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 提名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胡晌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余国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提名于严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提名胡晌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胡晌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军先生、张春先生、赵之光先生、巴音及合先生、张国宏先生、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胡晌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晌辉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此次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军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深圳市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正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15,100股,经穿透测算,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535,531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784,67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35,31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33.03%。李军先生配偶与公司董事丁雪莲女士为姐妹关系;其配偶与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先生为表兄妹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李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春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背光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宝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8,141股,经穿透测算,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303,39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51,535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4.51%。张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赵之光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赣州市第六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曾任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安徽雪龙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副总,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之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00股,经穿透测算,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5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19%。赵之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巴音及合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粮食局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触摸屏事业部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触摸屏事业部经理、生产总监、背光源事业部副总;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巴音及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21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6%。巴音及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的配偶为表兄妹关系;与董事丁雪莲女士为表兄妹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巴音及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国宏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良种棉加工厂会计、财务科长、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惠州宝明联合党支部书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488股,经穿透测算,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2,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2,988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15%。张国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丁雪莲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祥纤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员,深圳市正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员,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采购课长,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监事会主席,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宝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总监,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监事,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雪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4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1%。丁雪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的配偶系姐妹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先生系表兄妹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丁雪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国红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新世纪酒店财务部经理,深圳市陆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深圳市成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创智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国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于严淏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曾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材料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哈佛大学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理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严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晌辉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会计,吉安市统计局助理统计师,江西吉州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远东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汇丰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会计学会理事,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财务专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专家,深圳市政府采购会计、审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胡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9月02日(星期三)1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0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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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编码:516083
6、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2”,投票简称为“宝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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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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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账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股东于2026年8月28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