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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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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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春盛药业为顺盛药业提供的抵押担保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的全资子公司顺盛药业与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都村镇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都村镇银行拟向顺盛药业提供借款26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控股子公司春盛药业用其位于都江堰市蒲阳镇和平社区3、4组权证编号为都国用(2016)第5844号工业用地作抵押担保,同时,春盛药业、骆春明及尹念娟夫妇、骆雨轩及费思琪夫妇提供连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的抵押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该笔贷款尚未发放。
2、公司为北京康惠智创提供的担保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惠智创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兴业银行为北京康惠智创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授信额度项下每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北京康惠智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71.94万元。
3、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多家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23,24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其中,同意春盛药业为其全资子公司顺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280万元的抵押担保;同意公司为北京康惠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021、2026-023、2026-035号公告】。本次拟为顺盛药业及北京康惠智创在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顺盛药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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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京康惠智创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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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春盛药业向顺盛药业提供的抵押担保签署的协议
1、《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26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鉴定费等)。
2、《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人(乙方):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260万元
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鉴定费等)。
抵押物:位于都江堰市蒲阳镇和平社区3、4组权证编号为都国用(2016)第5844号工业用地。
(二)公司向北京康惠智创提供的担保签署的协议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路支行
债务人: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3,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需要,该项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康惠智创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顺盛药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春盛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4,141.8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9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