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46 公司简称:逸飞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3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
● 涉案金额:案涉合同违约金2,777.58万元及减少案涉合同价款1,872.00万元。
●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诉讼金额仅为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金额,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公司始终重视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对原告在设备交付并使用多年之后仍拒不验收付款的行为不予认可,且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春兰”)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 案号:(2026)苏1202民初4736号
(二)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三) 诉讼当事人:
1、原告: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2、被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四) 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对交付的设备进行整改,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确保设备通过终验收,完成设备交付;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27,775,800元(以46,8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22年8月4日起至设备通过终验收且达到交付条件之日止,暂算至2025年11月3日);
3、判令因被告交付的设备不符合约定,减少案涉合同价款18,720,000元(可用第2项诉讼请求的违约金冲减);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负担。
(五) 原告事实与理由:
2022年2月17日,原、被告签订《锂离子电池装配线设备采购合同》一份,合同金额44,200,000元,并约定了交付期限、付款方式、产品技术标准、设备验收、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等事项。2022年4月21日,原、被告签订《锂离子电池装配线技术协议》一份,对案涉锂离子电池装配线和包胶机的型号、技术要求、功能、构成、参数、精度、验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内容在原《技术协议》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约定。2022年4月30日,原、被告签订的《锂离子电池装配线-包胶机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在原采购装配线中各增加包胶机一台,合同总额2,600,000元,并约定了交付期限、付款方式、产品技术标准、设备验收、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等事项,未尽事宜适用主合同。
原告诉称,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该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自收到原告第一期付款日起160个自然日即2022年8月3日前完成设备的终验,完成设备交付工作。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始终重视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对原告在设备交付并使用多年之后仍拒不验收付款的行为不予认可,且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稳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8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4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30.6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09.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逸飞激光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2、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负责理财业务的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操作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此外,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逸飞激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0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922.2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6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509.4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50.9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12.87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为1,247.1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165.7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922.28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22.28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至8月2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ifilas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披露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11:00-12: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吴轩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树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卫斌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至8月2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ifilas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7592246
邮箱:ir@yifilas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1,958,273.9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21,444,239.65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91,958,27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9,347,691.12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096,548.5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0,381.47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374.83万元,当前余额为人民币42,761.3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23,361.38万元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现金管理金额19,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部分计提的利息70.04万元。
注2: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7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业园支行、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生物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基于对募集资金理财金额的调整,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理财产品的利息金额为2026年半年度发生的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