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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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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59,907,30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71,987股,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549,543股,根据相关规定,前述合计1,821,530股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8,085,777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因公无法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总经理)杨剑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恒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3、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佳韵律师、达选博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3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84.625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4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8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84.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8)。

3、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80)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84.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91人调整为48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以及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7日

2、首次授予数量:984.625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49%

3、首次授予人数:488人

4、授予价格:17.7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9月30日前(含当日)授予,则对应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9月30日后(不含当日)授予,则对应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5、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廖平元先生。廖平元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负责全面把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的战略方针、主要决策及关键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大影响。本激励计划将廖平元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和长远发展。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鉴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91人调整为48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7、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84.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均无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因此,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8月1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984.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1.15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为2026年8月17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6614%、17.4322%、16.1637%(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的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8)。

3、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80)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91人调整为48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以及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的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1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91人调整为48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3)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李建国先生、潘文俊先生、叶成林先生、李永根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剑文先生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84.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3)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李建国先生、潘文俊先生、叶成林先生、李永根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剑文先生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年8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3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相关人员向其传递本激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该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