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7日以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及其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夏迎松先生、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陈增宝先生,其中夏迎松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陈增宝先生、张正堂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王玲女士,其中唐玮女士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迎松先生、张正堂先生、陈忠家先生,其中张正堂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何仕生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其中陈忠家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夏迎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马小鹏先生、唐之胜先生、周密先生、蒋伟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易善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蒋伟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汪松源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夏迎松先生(董事长)、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陈增宝先生、王玲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张正堂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夏迎松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各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夏迎松先生、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陈增宝先生,其中夏迎松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陈增宝先生、张正堂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王玲女士,其中唐玮女士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迎松先生、张正堂先生、陈忠家先生,其中张正堂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何仕生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其中陈忠家先生为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唐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夏迎松先生
副总经理: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马小鹏先生、唐之胜先生、周密先生、蒋伟坚先生
财务总监:易善兵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伟坚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汪松源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此外,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迎松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与执行效率。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董事长、总经理职权,保障公司治理规范,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
电话:0563-4181887;
传真:0563-4181880转6071;
电子信箱:jiangwj@zhongdinggroup.com,wangsy@zhongdinggroup.com。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夏鼎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鼎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4,742股。夏鼎湖先生将继续履行作为公司实控人的承诺,并将在离任后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马小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密封模块首席执行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
3、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增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增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
董事夏鼎湖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夏鼎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非独立董事:
夏迎松先生,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毕业于美国 Morehead 州立大学,2015-2017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EMBA并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布斯最佳CEO”“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品牌领军人物”“工信部创新企业家”“2022上市公司年度十大领军人物”“2023中国汽车产业年度影响力人物”“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全球首席执行官,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第十届主席团主席成员兼常务理事、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副会长,徽商总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迎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8,80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易善兵先生,1977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安徽省第一期会计高端人才,安徽财经大学校外硕导兼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1997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财务部税务会计、家电事业部财务科科长、集团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科科长、财务部经理、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善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3,57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何仕生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质管员、质量科长、国际部经理、制品部经理、中鼎减震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NVH模块全球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增宝先生,1967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模协理事、安徽模协常务理事,198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中鼎模具车间主任、研究所开发办主任、中鼎CR公司总经理、安徽宁国中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密封模块中国区运营总监、安徽库伯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增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正堂先生,197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唐玮女士,1981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忠家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塑性工程分会理事、模具专业委员会理事,安徽省塑性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锻造协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迎松先生:请见上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易善兵先生:请见上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何仕生先生:请见上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马小鹏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80年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宁国中鼎副总经理、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鼎股份董事等职务。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密封模块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小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小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唐之胜先生: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9月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安徽中鼎金亚汽车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项目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之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周密先生:197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职于德尔福集团、延峰伟世通、博世集团、万向马瑞利减震器有限公司。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空悬模块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蒋伟坚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人力资源管理师、六西格玛黑带,第七届中国长三角优秀HR经理人;第15-19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董秘名人堂成员。2020年、2021年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优秀董事会秘书,第十六届、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阳光董秘,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杰出董秘。2004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中鼎股份人力资源科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六西格玛推进办经理、中鼎股份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伟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汪松源先生: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进入中鼎股份工作,历任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银行税务会计、芜湖中鼎综合管理科科长、中鼎股份财务管理部科长,现任中鼎股份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松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松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玲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7日
简历:
王玲女士,1981年9月出生,1998年4月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公司出纳员、统计员、计划主管、工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0人,代表股份552,475,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33,02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8人,代表股份19,451,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8人,代表股份19,451,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8人,代表股份19,451,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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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提案3.00、4.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夏迎松先生、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陈增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正堂先生、唐玮女士、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 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承义法字第00172号
致: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15:00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500人,代表股份总数552,475,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58%,均为截止至2026年8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533,02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8人,代表股份数19,451,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现场列席或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642,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2%。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619,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959%。
2、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77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4%。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752,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14%。
3、选举何仕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77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6%。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75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65%。
4、选举陈增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79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1%。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77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66%。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85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6%。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830,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847%。
2、选举唐玮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86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9%。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84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498%。
3、选举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87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7%。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85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4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0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1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49%;反对1,0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3%;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22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77%;反对7,147,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7%;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0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293%;反对7,147,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37%;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17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反对1,19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2%;弃权1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5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21%;反对1,19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2%;弃权1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7%。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胡国杰
经办律师:束晓俊
方 娟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