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16: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有8名,董事郭亚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李慧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桂玉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选举桂玉平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桂玉平、李慧斌、贾蕾、杜鹏、王学东五人组成,召集人桂玉平。
2.提名委员会由杜鹏、余国杰、滕锐、桂玉平、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杜鹏。
3.审计委员会由余国杰、杜鹏、滕锐、王学东、郭亚东五人组成,召集人余国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滕锐、余国杰、杜鹏、王学东、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滕锐。
三、关于公司经营层2025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李慧斌先生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简 历
桂玉平,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新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基金部部长,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武汉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兼任长江新丝路国际物流(湖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慧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8人,代表股份244,173,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8,347,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6人,代表股份5,82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6人,代表股份5,82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6人,代表股份5,82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5%。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