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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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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88 公司简称:柏楚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2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若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405,557,343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6,034,373.63元(含税),占公司2026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9%。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7日,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超快激光精密微纳加工系统建设项目”、“设备健康云及MES系统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目”“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中的44,406.24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2025年4月3日、2026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6-001)。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含各级子公司)会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等薪酬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员工工资、奖金等薪酬,会出现公司(含各级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费用(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发生频繁且零星,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发生该类费用时先行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分别进行归集与核算。

4、募投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二期项目”的土地购置款和契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相关款项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募集资金专户无法直接用于该类款项的支付。因此,公司需先以自有资金通过基本户完成土地购置款和契税的缴纳,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因此,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以及符合银行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工程款、设备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综上,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根据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收集相关支付单据,逐笔登记相应付款信息,按月形成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

4、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6个月内,财务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建立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各自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相关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7,150,283.9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7,986,831.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2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若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405,557,343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6,034,373.63元(含税),占公司2026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8号)。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10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开立的2个专户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软网络”)开立的1个专户。根据2023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其他结余募集资金集中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另外,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4个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保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节余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保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超募资金管理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11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控股子公司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刺自动化”)、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锋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精密”)各自开立的1个专户,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开立2个专户。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4个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9年8月2日在上海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控软网络、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柏楚数控、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竹科学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12月26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竹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12月22日,柏楚数控办理完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12月25日,控软网络办理完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2日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6年2月4日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于2026年2月2日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年6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和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拟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2022年1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2日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6年2月4日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柏楚数控于2026年2月2日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和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柏楚精密已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6年1月26日,柏楚数控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6年1月26日,波刺自动化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6年1月27日,波锋科技办理完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6年6月4日,公司办理完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394.20万元。具体如下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7,000万元、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77,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1,152,6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24,500.00万元,2026年半年度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11.71万元。2026年半年度购买及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62,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632,5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万元,2026年半年度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439.79万元。2026年半年度购买及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外部需求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现阶段战略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和“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为22,256.89万元并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建研发中心二期项目”“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和“锂电焊接智能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中,并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基本达到技术研发目标,并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另外,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并于2026年1月16日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