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02 公司简称:华峰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

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预计额度,担保适用范围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日常经营相关融资事项,无反担保安排,该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贸易”)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前次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华峰铝业贸易为被担保对象,并为其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担保适用范围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外汇衍生品交易等日常经营相关融资事项,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无反担保安排。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无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次新增担保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被担保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进行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备充分的管控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9%;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拟新增无担保类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及前次审议情况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前次审议情况

2026年度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对票据池业务额度合并统筹审批。2026年3月25日及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设置两类相互独立、不可混用的票据池额度,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其中无担保类额度20亿元、含担保类额度12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情况

(一)本次新增额度

在前次批准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票据池额度(其中无担保类20亿元、含担保类12亿元)基础上,公司本次新增无担保类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次新增后,公司2026年度票据池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其中无担保类额度合计40亿元、含担保类额度12亿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合作银行

公司票据池业务拟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

(三)有效期限

本次新增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收取及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规模相应增长;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结算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在前次审议的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票据池额度基础上,随着票据收付量的上升,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拟在前次额度基础上新增无担保类票据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1、本次新增额度项下,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内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

3、通过票据池将应收票据与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可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四、本次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本次新增额度项下的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五、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业务手续办理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次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经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结合公司当前海外业务发展现状及汇率市场波动情况,原额度已无法充分覆盖业务需求。本次新增额度旨在通过与实际跨境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美元、欧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风险敞口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对冲关系,减少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不涉及任何投机或套利行为,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交易金额

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新增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主要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操作,如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统筹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新增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前次额度统一到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止,额度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额度新增事项。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额度新增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及办理具体操作事宜。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6、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管控交易风险。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

3、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4、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5、公司已就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金融产品防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匹配实际操作需要。

6、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7、公司设置了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采购及销售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董秘办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披露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旨在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对主营业务及资金正常周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任何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若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次新增额度为在前次已审议额度基础上增加,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次已审议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前次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本次新增投资金额

本次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新增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过该额度,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本次新增额度项下的现金管理品种与前次审议一致,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2、实施方式: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3、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六)投资期限

本次新增额度的到期日与前次已审议额度保持一致,即自前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期限内,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前次已审议额度基础上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本次新增后,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新增额度的到期日与前次已审议额度保持一致,两次额度同步到期,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新增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进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高勇进、董事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万振华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在前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新增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新增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并为其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预计额度。鉴于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的其他担保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担保业务、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匹配公司进出口业务需求,在前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新增后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严格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涉及投机交易;本次新增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止;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审批及操作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前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票据池额度(其中无担保类票据池额度为20亿元,含担保类票据池额度为12亿元)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新增无担保类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次新增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收益,在前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新增后合计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金融产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新增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事项,董事会定于2026年9月4日14:00,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7日,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董事会还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及期限:在前次2026年度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统一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前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前述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日常经营周转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保障运营资金稳定、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前次2026年度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

本次新增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本次新增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新增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统一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关联交易豁免

本次交易为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0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至8月2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26日 (星期三)09:30-10:3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 (星期三) 09:30-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国桢

总经理:高勇进

独立董事:彭涛、王刚、万振华

董事会秘书:张凌燕

财务总监:阮海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09:30-10: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至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凌燕

电话:021-67276833

邮箱:hfly@hu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4日

至2026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序召开,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具体规则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提交上述对应登记资料的复印件,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fly@huafeng.com。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完成登记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登记资料原件,经现场核验无误后方可参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无需办理本次现场参会登记,可以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日(星期二)9:00-16: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许思远先生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