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飞德先生、麦锡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3日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炳坤先生、姚吉庆先生、林集永先生、盛艳女士、罗振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炳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姚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林集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盛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罗振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3日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飞德先生、刘函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欧铂丽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德光先生(上述股东合计持股超过1%)联合提名刘胜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飞德先生、刘胜洪先生均已取得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胜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函秋先生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与会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飞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函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胜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0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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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6年8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投资部电话确认(须在2026年9月1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光利
电话:0769-85035088
邮箱:derucci-2021@derucci.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证券投资部
邮编:523900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23”,投票简称为“慕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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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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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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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炳坤先生、姚吉庆先生、林集永先生、盛艳女士、罗振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飞德先生、刘函秋先生、刘胜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函秋先生系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欧铂丽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德光先生联合提名(上述股东合计持股超过1%)。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飞德先生、刘胜洪先生均已取得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胜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函秋先生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将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炳坤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月至2003年12月,从事米洛、诺亚和梦甜甜等家居品牌代理经销业务;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与林集永先生共同创立慕思品牌。2007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市雄海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王炳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35.50万股,通过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89.6655万股,合计持股16,825.16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7%。王炳坤先生与林集永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盛艳女士为其配偶之兄弟的配偶,除此以外,王炳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炳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吉庆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华帝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威莱数码(中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裁,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总裁、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广州冠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姚吉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9.00万股,通过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1.00万股,合计持股8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姚吉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吉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集永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嘉华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林集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35.50万股,通过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89.6655万股,合计持股16,825.16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7%。林集永先生与王炳坤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集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集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艳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2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东莞慕思寝具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莞慕思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盛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盛艳女士除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炳坤先生配偶之兄弟的配偶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振彪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广东嘉华酒店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广东华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莞市奥天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
截至目前,罗振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0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罗振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振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飞德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美的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德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国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截至目前,李飞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飞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飞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函秋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执业律师。曾任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7年9月至今,任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函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函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函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胜洪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深圳市厚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所长,现任深圳市永安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合伙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曾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3)、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822)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68)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胜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胜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胜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飞德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李飞德
2026年8月18日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飞德 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年 月 日
提名人: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年 月 日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函秋 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年 月 日
提名人: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年 月 日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欧铂丽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德光 现就提名 刘胜洪 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下转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