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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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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0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5,635,739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319,931.29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80,839,448.90 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5,635,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孙凯 尚佳楠

咨询电话:0476-8833387

传真电话:0476-883338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1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二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及向威领股份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及向威领股份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文件。

3、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文件。

4、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

控制权及向威领股份股东

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丰富公司拥有的有色矿产资源品种,开拓并整合湖南地区矿产资源市场,公司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要约收购、竞价增持、大宗交易增持、协议转让收购等一种或多种措施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控制权。同时,公司本次计划对威领股份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在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后,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改善威领股份资产负债结构,协助威领股份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威领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改善威领股份的经营状况。本次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并对威领股份采取改善经营状况措施的总体投资/支出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及向威领股份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会议审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签署、要约推进、资金安排等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威领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上市板块: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一一6666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26,059.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90699375

(二)主营业务情况

威领股份的主营业务包括钨、锡、铅、锌多金属矿开采业务,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萤石白钨、锡原矿、锂云母和碳酸锂,其子公司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宇矿业”)在湖南省临武县拥有一项采矿许可证,最大开采量为30万吨/年。根据《湖南省临武县铁砂坪矿区锡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主矿产储量为:锡矿石290.2万吨,铅矿石139.8万吨,锌矿石37.4万吨,钨矿石34万吨。

(三)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威领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五)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26年4月30日,威领股份披露2025年度报告,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为-1,988.9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由于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负数,威领股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

三、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的战略规划

自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未来的12个月内,公司将持续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要约收购、竞价增持、大宗交易增持、协议转让收购等一种或多种措施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公司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的目标持股比例不少于总股本的15%。本议案审议时,已形成本次要约收购计划,除此之外,其他取得控制权的措施尚未形成具体计划,待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若尚未成就公司收购威领股份的目标,则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确定投资额度范围内编制具体计划并实施。

在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后,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改善威领股份资产负债结构,协助威领股份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威领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改善威领股份的经营状况。截至本议案提交审议日,公司尚未形成上述改善威领股份经营状况措施的具体方案。

本次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并对威领股份采取改善经营状况措施的总体投资/支出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金额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投资收购计划和改善威领股份经营状况的措施。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要素

本次要约收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或“收购人”)向威领股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具体情况如下:

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且不高于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78,177,45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基于要约价格18.00元/股、拟收购数量78,177,45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07,194,100.00元,收购人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人拟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703,597,050.00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5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二)收购完成后的后续经营管理计划

截至本议案出具日,威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尚未届满,为保障本次要约收购过渡期内公司经营稳定、维持董事会决策连续性与日常治理工作平稳开展,在本届董事会履职任期内,威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成为威领股份第一大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择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前改选董事会。未来董事会改组工作中,收购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届时,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与公司的中长期目标成为“主业领先、储备丰富、科技一流、国际知名”的矿业公司相契合,公司主业与威领股份主业可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通过投资收购取得威领股份的控制权,实现产业整合。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布局,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本次对外投资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文件。

3、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文件。

4、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