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进展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3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4%,最高成交价为39.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383,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9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88%,最高成交价为4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736,2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