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83 公司简称:莱尔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编制了截至 2026年06月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即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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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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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变更项目的具体情况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无异议。
上述具体情况可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大为”)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莱尔”),实施地点相应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变更为河南省商丘市。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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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合理降低项目建设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承诺投资资金和实际投资资金的差异;
②截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差异金额与账户余额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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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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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该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结项,因此形成承诺投资资金和实际投资资金的差异;
②截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差异金额与账户余额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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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94,923.2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1,477,550.00元,发行费用为317,373.2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510179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2,9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高性能功能胶膜新材料建设项目”拟置换金额275,470.00元、“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拟置换金额337,43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001号)。保荐机构同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3月,公司将“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大为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莱尔,该项目拟置换金额337,430.00元未实际进行置换。
截至2026年6月30日,“高性能功能胶膜新材料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275,470.00元已完成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月结项,项目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因公司在《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核算,详见附表3《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2、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尚未结项,因此不涉及效益测算,详见附表4《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产生利息收入3,156,662.17元,其中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产生利息收入2,791,279.27元,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产生利息收入365,382.90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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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均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068,833.4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未结项,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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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仲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6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739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738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1)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65,274.1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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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鉴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474,286.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②截至报告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20,526.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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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鉴于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068,833.4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款项。
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0,578,331.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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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禾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惠电子”)与公司、东方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86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9287)两个账户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6392751442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757904632110808)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及东方证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禾惠电子与公司、东方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因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世纪证券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大为”)与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6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世纪证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佛山大为、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6年3月,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莱尔”)、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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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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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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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