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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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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75 公司简称:国博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博电子”)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核准,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88元,共计募集资金283,590.8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48.8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6,242.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6.23万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74,295.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7,051.6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32,341.49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097.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结构性存款累计取得收益1,847.37万元,其中本年度实现收益65.27万元;大额存单及定期存单累计取得收益267.75万元,其中本年度实现收益16.45万元。

[注2]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该专户仅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44,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大额、定期存单购买及到期情况

注:上述大额存单本金为2,000.00万元,于2026年6月3日到期解付。

(2)本报告期结构性存款购买及赎回情况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以及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系经批准可使用的金额,非实际使用的金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专户账户,后续按月统计划转,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商业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合计1,448.55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相关款项分批转入公司其他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系在公司已有的射频集成电路、微波毫米波T/R组件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升级研发射频芯片和T/R组件相关技术,提升公司研发生产能力。

[注2]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博电子”)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2026年度1-6月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理层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党组织、董事会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融服务中心、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纪检与审计部等前、中、后台12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执行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相关基础制度,以及《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相关各项业务基本原则、决策流程、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性、统一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计划性是指财务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性是指按照财务公司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性是指保证资金的存放安全、结算安全和投放安全;流动性是指及时满足财务公司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用活资金,调拨合理;效益性是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为财务公司争取合理的经济效益。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证券投资业务基本制度》《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型基金投资、债券型基金投资、高等级债券投资等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财务公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

4.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对成员单位资金划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财务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信息技术外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明确系统运维规程及职责,降低技术外包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使系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外包厂商开发交付的,并由其提供后续软件服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运转正常,与外包厂商合作稳定。

6.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基本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集团公司规定及财务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财务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财务公司建立13大类191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有效、适用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确保财务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就严格落实。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基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金融服务有效期内,每一日国博电子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金融服务有效期内,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约定的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国博电子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9.07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6年上半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