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80.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7.02亿元。公司2026年上半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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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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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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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57,860 户,其中A股210,995户;B股46,865户。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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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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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外部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427.87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对龙电电气提供合计不超过2,427.87万元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217831
3.法定代表人:彭海涛
4.成立日期:1994年5月11日
5.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9栋B座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热工程建设。一般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71%,持股金额为4,542.63万元;龙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9%,持股金额为757.37万元。
10.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委托贷款的说明: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鉴于资金筹集等实际情况,其他股东难以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单方面实施。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公司将依据财务及内控制度,强化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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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龙电电气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龙电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额度:2,427.87万元
4.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用途:资金周转
6.利率: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提供委托贷款的必要性和风险评估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用途为资金周转,实际使用金额产生的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本次委托贷款事项还款资金来源稳定,待龙电电气完成资产处置后,将及时归还公司委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15,22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逾期金额为12,800万元(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融资金额: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李英;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5.注册资本:132.12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14196L;
7.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
8.股东情况: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97%,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3%;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标的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部分发电及供热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2.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所有权标的资产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国网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3.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和偿还有息债务等;
4.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式出售下属相关火电企业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约255万吨。
一、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有效盘活存量碳资产,改善经营状况,公司拟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交易、挂牌交易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出售下属相关火电企业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约255万吨,交易价格根据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价格走势择机处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碳排放配额处置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出售碳排放配额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未来将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市场环境、国家政策、交易执行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情况,于2026年5月16日发布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6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聚焦煤炭产销、发电及供热主责主业,深化精益管理,强化价值创造能力。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与重点任务实现“双过半”,实现营业收入80.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亿元,同比上升29.16%,其中,煤炭产量499.27万吨,同比降低11.99%;发电量98.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7%;供热量3,756万吉焦,同比增长0.11%。
2026年上半年,公司紧扣“保供稳基、提质增效”核心抓手,持续巩固经营基本盘。
在能源保供方面,全面落实重点时段保电保热任务,圆满完成春节、两会、“五一”等重要时段保供任务;完善应急预案,成功应对历史罕见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圆满完成2025一2026采暖期供热任务,所属9家供热主体全部进入政府信用评价“红榜企业”。
在煤炭销售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煤炭售价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中长期指导价,及时跟进市场价格变化。在煤炭市场下行等不利条件下,公司积极对接铁路部门争取多地阶段性运费下浮,打通山东中转运输通道,持续压降物流成本,推动长协兑现水平提升;依托日照港开拓福建下水煤外运通道,上半年发运系统内电厂下水煤27万吨,有效消化矿井库存、延伸保供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强市场保供韧性。
在市场化交易方面,市场营销精准发力,积极应对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持续优化交易策略,增效成果显著;充分挖掘机组顶峰能力,容量电费实现同比增收;统筹做好碳资产精细化运营,推动碳交易收益保值增值。
在成本管控方面,强化燃料控价能力,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及供热“三耗”等关键能耗指标,同时开展“冬煤夏储”。
在资金管控方面,优化债务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序置换高息贷款,于2026年4月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6亿元,利率再创省内新低。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绿色转型动能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2026年上半年,公司立足能源领域战略需求,加速绿色转型与动能转换。在技术攻关方面,聚焦发电供热实际,与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多场景热电解耦、自主可控小型PLC及供热设备健康管理等科技项目。在重大装备方面,依托富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协同厂家推进装备研发,“国产化36吨级620℃超超临界机组FB2转子”作为黑龙江省首台(套)装备完成公示并已申报国家能源局。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煤矿智能通风、无人值守、AI智能分析平台等项目相继落地,矿山智能化水平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强化三级科创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技术攻关一装备突破一智能升级”创新格局,为绿色转型注入持续动能。
三、完善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优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成董事会换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作为理事单位参与行业共建,公司治理水平获资本市场广泛认可。
在信息披露方面,稳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上半年发布临时公告27份,按时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度一季度报告,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发布《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效增进市场认同。持续监测股价异动,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在风控与合规方面,持续强化内控合规意识,将内控合规要求融入经营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健全内控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内控流程管控,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与防控,及时识别并化解合规风险。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2次,审议通过多项重大议案,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予以事前审查,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价值创造活力
公司始终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作为规范运作和价值创造的核心驱动力,不断完善履职管理及激励约束体系。2026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积极组织开展“关键少数”专题培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参加外部专题培训8次,确保“关键少数”全面掌握公司治理最新法规要求。在机制建设方面,持续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体系,将其履职评价与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充分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引导“关键少数”更加关注市场表现与股东回报。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显著增强。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丰富价值实现路径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高度重视投资者获得感。鉴于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暂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弥补亏损、恢复分红能力,力争早日实现现金分红,切实回报投资者。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提质增效与绿色转型,深化精益管理,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加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力争早日达到现金分红条件,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也将严格落实市值管理制度,构建市值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保障股东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2026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构建与投资者双向赋能的沟通机制,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采用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参与2026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采用“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在互动反馈方面,持续畅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渠道,提问回复率100%;在年报、公司公众号中发布《致投资者的一封信》,充分彰显了公司对投资者的真诚尊重与长期价值共享的责任担当;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长效机制,主动回应投资者诉求,引导其理性认识公司价值。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均在顺利实施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未来,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质效和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通过更优秀的业绩表现、更规范的公司治理、更积极的投资者沟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计划、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行动方案后续执行可能会受政策法规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华电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控股,华电集团系统内6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54,111.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贤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邮编100031)。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4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783037M。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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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华电财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能够严格执行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华电财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完善华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华电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风险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操作手册》《存放同业业务操作手册》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华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对外融资方面,华电财务公司融资业务的主要方式为同业拆借。华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要求办理。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华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华电的成员单位。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综合授信额度评价及测算规则》《综合授信实施细则》《信贷业务操作手册》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实现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流程。
华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信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依照风险控制委员的决定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华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信贷资产质量计提减值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按照监管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仅从事固定收益类投资,为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华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性投资业务操作手册》等办法制度。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经复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财务性投资业务需投资业务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流程,方可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华电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审计部针对华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依托集团公司广域网,主要包括现金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现金管理系统-柜面系统、电子信贷业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华电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系统由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灏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主流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华电财务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管理,由华电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华电财务公司应用系统运转正常,与常用操作系统和业务软件兼容较好。2026年上半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华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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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1,254,597.19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2,162.36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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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2.42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5.7亿元,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88.15%;在华电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0.41亿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204.76亿元,在华电财务公司贷款比例为4.84%。鉴于华电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高于同期同类型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有利于提升资金收益,因此公司存款结构具备合理性,且未发生华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查验了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1.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的情况,华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的规定经营,华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时李红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更换董事事宜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更换董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李红淑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李红淑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李红淑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合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李红淑女士离任生效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妥善移交所承担的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红淑女士在任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姚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劲松、姜明辉、姚军三名董事组成,张劲松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
至2026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代理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6年9月15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765 0451-58681872
3.传真:0451-58681800
4.邮编:150001
5.电子邮箱:600726@chd.com.cn
6.联系人:金华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和《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内部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二)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酬和津贴。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原则上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60%。
(一)基本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基数根据公司年度目标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个人最终实得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核算,按年发放。
(三)任期激励: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核定,任期激励最高不超过任期内年度薪酬总和的20%。董事会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管理难度、效益贡献等因素,对任期激励进行适当调控。
五、其他说明
(一)综合绩效按月实行预发放,预计完成年度关键业绩指标的,综合绩效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综合绩效的80%预付,每存在一项未按进度完成的指标预付上限下浮5%,最高下浮3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后,根据公司核定的综合绩效标准分三年进行递延支付,其中第一年按照综合绩效的90%进行清算,第二、三年分别按照综合绩效的5%进行兑现。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发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其任期未满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采用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8人,董事王涛以视频方式参会表决。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姚军(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姚军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同时李红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红淑、朱凤娥、郑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魏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听取。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捐赠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十四)听取董事会授权决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董事会授权决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十五)听取公司2026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姚军先生个人简历
姚军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委员,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新疆华电西部沙湾煤电项目筹备处主任,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汾市能源投资项目筹备处主任,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截至目前,姚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3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至9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26@ch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郎国民先生
总经理:魏宁先生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付璐璐女士
独立董事:张劲松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至9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26@ch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于淼
电话:0451-58681872
邮箱:600726@ch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