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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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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变更名称,已由“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上半年,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国内市场销量同比大幅下降,公司聚焦“订单、交付、防风险”中心工作,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汽车电子业务呈现韧性和持续发展能力,销售规模实现大幅增长;精密压铸业务中汽车轻量化镁合金压铸产品实现大幅增长,AI与机器人赛道布局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3亿元,同比增长30.36%,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50.63亿元,同比增长33.64%;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15.74亿元,同比增长21.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亿元,同比增长17.55%。

1、汽车电子业务高增长,竞争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HUD、屏显示、车载无线充电等产品线销售收入实现高增长,吉利、长安、赛力斯、小米、理想、零跑等客户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平台化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为众多车型同时配套多类产品,相关项目单车价值量较高。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HUD产品国内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29.8%,继续位列第一;液晶仪表屏、中控屏产品国内市占率进一步提升,分别位列第二、第三。

订单开拓多点开花。多类汽车电子产品新获订单额大幅增长,其中HUD、座舱域控产品订单额翻倍增长;多项新产品订单落地,AIBOX产品获得车企平台型定点项目、PHUD产品获多家车企定点项目、碰撞电源模块获定点项目;多类产品延伸配套新领域,HUD、域控、液晶仪表获两轮车定点项目;国际品牌车企客户市场开拓成果丰硕,新获STELLANTIS、福特、斯柯达、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上汽通用等客户定点项目;自主品牌车企客户配套车型进一步拓展,配套品类横向拓宽,持续获得长安、奇瑞、吉利、长城、北汽、赛力斯、比亚迪、小鹏、小米、理想、零跑等客户的新定点项目。

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引领行业趋势。华阳开放平台(AAOP)迭代AI Agent架构,满足不同客户多元化AI应用需求;座舱域控升级高通、联发科、紫光展锐等多平台方案,优化性能体验;车载影音娱乐系统(IVI)及DAB产品推出多个芯片平台方案,满足海外市场需求;智能表面产品国内市场首家量产上市;HUD产品迭代光学结构与显示设计,推出“PHUD+斜投影AR-HUD”双擎融合方案,引领行业,并开展光波导AR-HUD、下一代PHUD等前瞻技术研发;车载无线充电产品取得Qi2.2车载MPP标准认证;数字声学产品完成多个国产化功放平台并配套自研声学算法;电子后视镜产品完成新一代超窄边框开发;精密运动机构产品拓展多动作产品;数字钥匙产品拓展应用领域,开发机器狗UWB信标定位产品;碰撞电源模块完成双架构通用平台开发,区域控制器开发动力域产品,电动踏板自研控制算法。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华阳AIBOX打造的全场景AI座舱解决方案和景深式AR-HUD,斩获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2025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一一突出创新产品奖”;全景3D AR-HUD获EAC2026组委会“智曜奖一一座舱创新体验奖”。

2、精密压铸业务持续增长,AI、机器人领域进展显著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轻量化带动镁合金需求上行及AI算力产业链持续扩张,公司镁合金、锌合金产品线销售收入实现高增长,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显示屏支架、光通讯模块、高速连接器等零部件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博世、莫仕、尼得科等客户营收大幅增长。

新开拓订单高增长,AI、机器人领域多项突破。报告期内,精密压铸业务新开拓订单金额大幅增长,持续获得博格华纳、采埃孚、博世、法雷奥、联电、安波福、尼得科、捷普、莫仕、泰科、安费诺以及其他重要客户新项目。AI业务,报告期末已定点未量产项目订单金额超20亿元,多类产品已实现批量供货。数据互连光模块、AI高速连接器等零部件业务持续获得国内外客户新定点项目;铝合金散热零部件已获国际客户定点,铜合金散热零部件已完成送样测试;多类锌合金精密零部件已应用国内头部科技企业数据中心机柜。机器人业务,已获国内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关节模组及头部零部件定点项目。

创新与精密制造能力双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创新工坊,紧扣客户前瞻性产品布局与产业发展趋势,布局新技术、定制化新项目,赋能客户创新项目落地。公司持续精进精密制造能力:优化、升级加工设备与模具结构,攻克压铸缩孔等工艺难点,降低材料损耗;升级AI大模型视觉检测系统,提升复杂瑕疵检出率;持续推进产线自动化改造,创新应用协作机器人实现开放式灵活产线布局与多机种快速切换,提升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华阳精机获得博格华纳“全球优秀供应商”、联合电子“卓越同行奖”、尼得科“品质协力奖”、捷普“最佳合作协同奖”等奖项。

3、保交付、扩产能,海外布局加速落地

面对下游波动带来的订单需求不确定性、部分关键物料阶段性紧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行等多重压力,公司销售、研发、供应链、生产制造全链条高效协同运作。一方面充分发挥供应链资源优势,积极打通物料供应瓶颈;另一方面持续推进VAVE专项降本增效工作,有效消化原材料价格压力,全力保障客户订单稳定交付,保障业务健康运转。

为满足订单交付需求,公司加快推进多地产能扩充与全球化布局。报告期内,华阳通用惠州新厂房建设按计划推进;江苏中翼镁合金压铸产能扩建项目顺利投产,并已启动长兴华阳精机三期厂房建设;华阳精机东兴工厂(光模块、液冷散热零部件扩产项目)即将投产;华阳泰国工业园已开工建设,其中压铸业务预计年内投产。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2、本次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越”)通知,惠州华越正在筹划涉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交易对手方为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子系统装备、通信与智能制造、软件与数据智能、汽车与高端元器件等为主业、多板块协同发展的国有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交易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说明

目前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李道勇先生、林远辉先生,独立董事邱美兰女士、冯国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前次审议变更注册资本事项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0月17日),激励对象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2,0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00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4,917,041元变更为人民币524,919,041元。同意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亿元。德勤华永为7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3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其中,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共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天义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黄天义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女士,自2013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参与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陈思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庞甜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8月18日,激励对象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483,05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83,05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4,433,991元增加至524,917,041元。

自前次审议变更注册资本事项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0月17日),激励对象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2,0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00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4,917,041元增加至524,919,04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3、其他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静霞;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6、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请在上述“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3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397,000.4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295,957,128.90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7,439,871.58元。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8,067,320.3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61,039,343.4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7,027,976.99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44,582,325.57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40,108,473.13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4,473,852.44元);公司累计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净额为23,339,280.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除“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外,其它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39,871.58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5年9月,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华阳精机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由于该项目主要为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