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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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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6 公司简称:华鲁恒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3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3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6年5月6日完成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845,881股的注销,公司股本由2,123,186,662股减少至2,115,340,78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23,186,662元减少至2,115,340,781元;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本由2,115,340,781股增至2,749,943,015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2,115,340,781元增至2,749,943,015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2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46,466,187.44元(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749,943,015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714,985,183.9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093,934.69元(不含交易费用),测算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5,079,118.59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89%。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1名董事,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科技研发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及各议案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前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电子邮箱:hlhszq@hl-hengsheng.com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联 系 人:高文军 樊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3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集团”)同意在2026年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拟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0.3%的担保费率向恒升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3,600万元。

●关联关系:恒升集团为公司的控股公司。恒升集团提供融资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的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此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华鲁恒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属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恒升集团同意在2026年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拟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0.3%的担保费率向恒升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3,600万元。

恒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董事会决定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44号

法定代表人:常怀春

注册资本:10,117万元

经营范围: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监控、食用及易制毒化学品),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升集团总资产42,140万元、净资产22,420万元、营业收入2,494万元、净利润37,099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恒升集团总资产40,790万元、净资产21,422万元、营业收入758万元、净利润-998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6年6月30日,恒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757,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恒升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拟按年化0.3%的担保费率收费,担保费年度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

(二)协议定价政策及依据

恒升集团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是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为出发点,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循了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三)协议支付及期限

该项担保费支付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恒升集团签署担保费支付条款。实施期限为2026年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升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可提升授信评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

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议案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2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上述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常怀春、祁少卿、高景宏、于富红、张成勇、孙一倩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华鲁恒升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鲁恒升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2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3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7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64,002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2、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2]3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原则同意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4、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年2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6、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年4月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量:1,060万股。

8、2022年8月12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0、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9月23日,登记数量84万股。

1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9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533,277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33,27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1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调离公司和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3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7.08元/股。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注销股份53,334股。

14、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999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15、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667股(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333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33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6.77元/股。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注销股份46,667股。

16、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8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483,278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83,27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日。

1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同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999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18、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第三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336股(每人各自持有16,668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6.27元/股。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第三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完成注销股份33,336股。

19、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8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450,108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50,10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日。

20、2026年7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15,340,7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公司预留授予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由280,002股增至364,002股。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基本情况

1、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31日。

2、预留授予价格为:17.1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象共27人,预留授予数量84万股。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达成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9月23日,第三个限售期即将于2026年9月23日届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条件

注: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3,114,959,474.65元。

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四、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次27名激励对象解除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总数为364,002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2%。

注:2026年7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成,公司预留授予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由280,002股增至364,002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公司将在办理完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时确认上市流通日期。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64,002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无董事和高管人员。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的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认为: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2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业绩考核等符合要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9月23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采用固定津贴制,公司给予每年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度发放。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

采用固定津贴制,每年可以享受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度发放;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

(1)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实行年薪制。

(2)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为年度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3)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职工董事

执行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实行年薪制。

(2)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为年度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3)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其他事项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又兼任多种职务者,以其担任职务中最高薪酬标准执行。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为公司董事,因此对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等状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对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以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祁少卿、高景宏、于富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6-02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祁少卿先生、于富红先生、黄蓉女士、孙一倩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项分析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祁少卿、高景宏、于富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等状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364,002股。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2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公司业绩完成达到考核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常怀春、祁少卿、高景宏、于富红、张成勇、孙一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