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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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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不收取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均不设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各类基金份额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注:Y为持有期限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收取。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6年8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E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3349)、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E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E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A类代码:519999;B类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E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E类代码:023080)、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881)、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航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固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汇智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A类代码:018724;C类代码:018725)、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 类基金份额(E类代码:023574)、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23572)、长信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2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1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1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直销机构仅销售本基金A类份额,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渠道,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1.2.1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日常转换业务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6年5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汇众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