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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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召集并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正锋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48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1,196,396.67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张正锋先生、贾六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选举李真先生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李伟雷先生、霍光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1,196,396.67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为电子”)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7日通过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9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正锋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正锋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正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8日
至202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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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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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余美伊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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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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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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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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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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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12个月(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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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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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以5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4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66.0394万股股票上市流通;2025年6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5.9297万股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等待期尚未届满。
预留授予部分的1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该部分权益已失效。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7日以41.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0.00万份,约占2026年8月17日公司股本总额23,312.8950万股的3.8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4.7382万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900.00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164.7382万股,约占2026年8月17日公司股本总额23,312.8950万股的5.00%。截至2026年8月17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人数及范围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33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968人的44.73%,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核心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艾为电子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前述外籍员工是公司的核心人员,对公司技术、业务和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次对公司部分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外籍员工纳为此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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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四)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
五、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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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55.12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55.12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53.96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55.12元。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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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五)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7年-202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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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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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当前公司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内集成电路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推进,叠加消费电子、AIoT、工业互联、汽车电子多领域智能化升级,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公司凭借自研核心芯片技术、丰富的产品矩阵及优质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具备显著的细分赛道竞争优势和增量空间。同时公司亦面临诸多经营挑战,模拟芯片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中低端同质化竞争、高端领域国际技术壁垒突出,叠加行业技术迭代快速、研发投入压力大、半导体行业周期及供应链波动、高端专业人才稀缺等因素,对公司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及高端市场拓展形成一定制约。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并保持综合竞争力,本激励计划决定选用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该业绩指标的设定是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设定的考核指标对未来发展具有一定挑战性,该指标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下转1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