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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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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8,000万元、4,5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增资用于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74,510股,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1,932.6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214,72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7月17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提供增资及无息借款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1,000万元、8,000万元、4,5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提供无息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可提前偿还。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14,000万元向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增资,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实缴该认缴出资。增资完成后,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和提供无息借款标的的基本情况

1、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75284869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罗永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3-09-2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MACHQY5U6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藏西欣商贸有限公司A栋306号、308号、310号、312号

法定代表人:黄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05-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销售代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G0NA5L2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A座7楼702号

法定代表人: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5-10-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食用菌菌种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

注册资本:1万美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履约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分别与保荐人、设立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254,018,723.14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74,510股,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1,932.6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214,72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7月17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合计254,018,723.14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54,018,723.14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金额为252,624,391.76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394,331.38元)。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截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研发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2,624,391.76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52,624,391.7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此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系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4,041,932.61元,截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4,331.38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394,331.38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措施

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54,018,723.14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置换资金254,018,723.14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74,510股,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1,932.6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214,72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7月17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6年8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根据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阶段性安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与实施。若募投项目存在资金需求,公司将及时统筹调配。本次审议系核定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合理地开展相关工作。

七、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和“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公司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6的公告。该事项业经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存放资金”中部分募集资金2,192.57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2,721.93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沈阳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6-058的公告。该事项业经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业经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启动实施,股东会审批程序于2026年7月20日履行完毕。因此,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募投项目相关支出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通过后,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和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1,000万元、8,000万元、4,5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提供无息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可提前偿还。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14,000万元向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增资,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实缴该认缴出资。增资完成后,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合计254,018,723.14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54,018,723.14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金额为252,624,391.76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394,331.38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和“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74,510股,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1,932.6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214,72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7月17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