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0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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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35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05元/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42.35元,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42.05元。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修订如下:
(一)对“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01%,主要为未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88%,主要为未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修订如下:
(一)对“二、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二)对“三、激励对象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二)激励对象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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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个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需调低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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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亚娟,并包含个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或延长解锁期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需调低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对“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3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0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0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42.35元,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42.05元。
……
五、对“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修订如下:
(一)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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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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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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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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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D及以下的对应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六、对“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修订如下:
修订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910,218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68.40元/股),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7,581.12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则公司2026年-203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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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修订后: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870,716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48.35元/股),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1,808.55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则公司2026年-203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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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其他修订说明
结合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同步作出修订并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