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218,835.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4,749,487.6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97,695,024.58元。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2,608,745,7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2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720,828.2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13%,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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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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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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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48号”《验证报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福22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6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2日至2028年11月2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98)。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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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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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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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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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19.99%。
公司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进行资信评级。联合资信给予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8日出具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福22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未来公司偿付上述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02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283.0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48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好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连同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连同电子材料公司以及电子材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福斯特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第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嘉兴福斯特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滁州福斯特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全资孙公司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越南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与越南工商股份制商业银行-黎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电子材料公司以及电子材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福斯特光伏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福斯特”)、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2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的3855.04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发电量将用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项目已发生变更,具体见附件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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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仅列示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实现的收益情况,未考虑货币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和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针对涉及境外投资的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本年度,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
1、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经济效益未达标,主要是由于感光干膜产品尚处于中低端向高端产品的发展过程中;
2、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经济效益未达标,主要是由于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产品结构尚处于提升阶段;
3、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营业收入未达标但利润总额已达标;
4、泰国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营业收入未达标但利润总额已达标;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
1、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经济效益未达标,主要是由于感光干膜产品尚处于中低端向高端产品的发展过程中;
2、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经济效益未达标,主要是由于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产品结构尚处于提升阶段;
3、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营业收入未达标但利润总额已达标;
4、泰国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营业收入未达标但利润总额已达标;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冲回及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冲回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2,608,745,7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2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720,828.24元。本次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20日(星期四)至08月2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10:00-11: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周光大先生
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
财务负责人:许剑琴女士
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20日(星期四)至08月26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61076968
邮箱:fst-zqb@firstpv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4日
至2026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9月4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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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7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券商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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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进度不包括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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