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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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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89 公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1元,共计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大额存单提前垫付利息是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对应利息,赎回大额存单时即可收回。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8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71.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已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网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兴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合微、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7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600.00万元

(2)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 79290078801800001583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转为一般账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900.00万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与附表2

2.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专业的芯片设计研发测试中心、电力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和无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改善研发工作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具体投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预研研发及产业化、拟重点布局的中长期技术研发与升级拓展、产业并购及整合等。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置换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置换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465.1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已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网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LIU KUN先生、罗宏健先生、黄兴平先生、陈丽恒先生、隋建锋先生、张志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常军锋先生、张汉斌先生、韩美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汉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LIU KUN先生:1963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获大连海运学院学士学位、荷兰代尔夫特(Delft)大学电气工程博士学位;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教授;先后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新科技电子集团、美国新思科技公司等从事CDMA移动通信研究、无线通信系统研发、无线和宽带通信专用集成电路(ASIC)设计和开发;曾任深圳市甲士网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力合微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U KUN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52,77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宏健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省茶业总公司临湘茶厂财计科会计、科长、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国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深圳市新宇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2月起至今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宏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已披露的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兴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北京爱国者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深圳宇科通信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公司产品经理、市场部经理。2017年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监事、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兴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8,473股,通过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00股。黄兴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丽恒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6年加入力合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系统及算法研发中心总经理,并兼任公司智能应用事业部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308股,通过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通过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13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隋建锋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系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力合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力合清智科创(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力合科创(北京)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力合求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力合智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隋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志宇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力合微,历任芯片设计部设计工程师、项目经理、副总工、总工、芯片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73股,通过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通过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2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常军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香港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集成电路专业硕士学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军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汉斌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3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境外会员。曾任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估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及第三届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及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发起人,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担任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汉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韩美云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美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11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