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6号),同意公司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79,969,1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等相关公告。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新增股份经公司申请,中国结算、深交所审核无异,于2026年1月27日上市,本次新增股份243,082,789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63,113,604股,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969,18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81,788,421股增加至1,324,871,210股。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关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报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编制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经持有公司34.07%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陶关锋先生、叶锦锋先生、陈光锋先生、戴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持有公司13.58%股份的股东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师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持有公司5.91%股份的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陆胜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董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美华女士、陈伟华女士、许贤先生、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美华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任公司独董满六年之日止,陈伟华女士、许贤先生、向荣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陈建根先生、杨杨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陈建根先生、杨杨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董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张美华女士、陈伟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许贤先生、向荣先生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持续丰富融资模式,保持并不断提升集团的直接融资能力,公司拟于境内注册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PDFI),发行规模将以公司获得注册的金额为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PDFI),总注册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主体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PDFI),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主体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主体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偿还合并口径内有息债务、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的用途。通过置换存量债务及补充权益属性资金,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主体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主体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主体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获授权主体,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会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获得注册通过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7日(周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4)。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陶关锋先生简历
陶关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绍兴县副县长;浙江省嵊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市委党校校长;浙江省嵊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浙江省绍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长;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2023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陶关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锦锋先生简历
叶锦锋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工程监理中心施工监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东院白鹤滩水电站(专项)勘测试验项目副经理;浙江华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3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目前,叶锦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光锋先生简历
陈光锋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秘书;《江南游》编辑;浙江省人事厅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浙江省政府公报室主任;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陈光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戴楠女士简历
戴楠女士: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专业硕士毕业。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审计员、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副经理、战略与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工会主席等。2026年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师志勇先生简历
师志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籍贯陕西省韩城市,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能源基础投资部总经理,兼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师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胜东先生简历
陆胜东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参加工作,先后在人事处、信贷处、工商信贷处工作;2001年2月借调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信贷现场检查处工作;2004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贷后监督处副处长;2005年10月调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先后任信贷管理部贷后监督检查中心贷后监督处副处长、大户风险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信贷监督中心(信用风险监控中心)处长(2013年1月-2013年9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进修);2015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信贷专家;2017年9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8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陆胜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美华女士简历
张美华女士: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副教授,高级会计师。曾担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美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伟华女士简历
陈伟华女士: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师。曾任浙江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兼任:浙江之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现任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贤先生简历
许贤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土木工程系主任。曾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副系主任。曾赴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系联合培养、美国马里兰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访问学者。曾以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科学技术特等奖等荣誉。
截至目前,许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荣先生简历
向荣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教授。现为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任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入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首届浙江省“浙教工匠”和校优秀教师等。
截至目前,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2026年1-6月份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5,467,054.77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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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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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5,467,054.77?元,导致公司2026年1-6月份利润总额减少355,467,054.7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2026年7月新签对外担保合同金额2.4亿元
● 担保累计余额: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80.71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本月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为满足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1家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子公司提供0.4亿元担保。担保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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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12个月;
(三)担保金额:2.4亿元。
四、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71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49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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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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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要求: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即提案1、2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3将采取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年9月 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 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会务联系人:陈智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1”,投票简称为“浙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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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9月0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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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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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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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