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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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6-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6月25日,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1类创新药琥珀酸安维吖啶片《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告编号为2026-30的《关于获得琥珀酸安维吖啶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报告期,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6-3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26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6-3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