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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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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55 公司简称:维远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酚酮相关产品主要包括:苯酚、丙酮、双酚A、异丙醇等。

2、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主要包括: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等。

3、专用化学品主要包括:环氧丙烷、丙二醇、丙烯、双氧水、碳四等。

4、工业气体主要包括:氢气、氮气、仪表空气、二氧化碳等。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住所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的需要,拟对公司住所名称进行变更,住所名称将由“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路208号”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利十一路滨海新区化工产业园维远化学办公楼101室”。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信息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本次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住所名称及章程备案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8日

至202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 收 到 智 能 短 信 后 ,可 根 据 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2026年9月7日17:00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 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被否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