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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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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5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邓冠彪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徐井宏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4)。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手续。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5)。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56)。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5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绿联科技、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振邦智能、德方纳米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金宁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针对独立性要求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收费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5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8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5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3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01,信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工作邮箱:dsh@zsjr.com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联系人:张夏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1”,投票简称为“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填表说明: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