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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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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72 公司简称:拓荆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90,678,98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67,894股后公司股本数为289,411,0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293,881.50元(含税),占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4%。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长智瀚海(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智瀚海”、“合伙企业”)。

● 本次投资概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泉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参与投资私募基金长智瀚海,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持有长智瀚海约9.70%的基金份额。

●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袁训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训和尹志尧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属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与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投资概述

岩泉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参与投资长智瀚海,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持有长智瀚海约9.70%的基金份额。长智瀚海主要围绕集成电路相关产业领域开展股权投资活动,本次岩泉科技拟投资事项,系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产业投资力度、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作出的布局安排,有利于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赋能产业生态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除岩泉科技参与投资外,长智瀚海部分现有限合伙人拟合计增加认缴出资额7.45亿元。岩泉科技和上述部分现有限合伙人投资完成后,长智瀚海的认缴出资额将由39.10亿元增加至51.55亿元。

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岩泉科技最终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中微上海作为长智瀚海的现有限合伙人,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长智瀚海现有限合伙人中微上海为公司5%以上股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志尧先生担任中微上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中微上海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除因本次向长智瀚海投资形成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微上海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除外)。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长智瀚海约9.70%的基金份额,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上述标的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三)本次投资前后的出资比例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最终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四)投资标的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四、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投资的认购价格由各合伙人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本次交易每1元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人民币,公司与其他基金合伙人认购价格一致。合伙协议中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并按照出资额享有相应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安排

各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两期缴付,分别为各认缴出资额的60%、40%。

(二)出资违约

未能根据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管理费

1、管理费的计算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存续期限届满之日(不含清算期);

2、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按照协议约定收取;

3、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中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按照协议约定收取。

(四)收益分配

对合伙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全部可分配收入,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额等于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2、继续向合伙人分配,直至每期出资自实缴之日至收回本条所述分配额止,按6%/年(单利)的回报率取得优先回报;

3、继续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管理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第2条优先回报和本条分配额之和的20%;

4、经前述分配后的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管理人。

(五)存续期限

1、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十年,其中前五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之日起五年为“退出期”;

2、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两年,如需进一步延长,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六)协议生效

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六、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产业投资力度、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作出的布局安排,有利于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赋能产业生态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参与投资的长智瀚海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长期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属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与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八、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袁训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训、尹志尧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2,759.73万元。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7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5,825.24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834.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若无特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6,34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的审批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2)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金额为0。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

(1)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预先投入情况及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先期投入尚未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于2026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216号),并于2026年7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2)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金额为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的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沈阳二厂项目”),调减首发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入“沈阳二厂项目”。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含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0.08万元、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1,826.52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826.6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关于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将“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110,000.00万元变更为176,830.11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不变,拟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3.5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存在募集资金的运用,上述融资后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主要在原有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0.0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3:“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主要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84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4:“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通过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541.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5:“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实施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已于2025年8月25日结项,并将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剩余待支付项目尾款,待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报告期内,本项目投入金额系支付项目尾款。

注6: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由39,948.34万元调减至19,948.34万元 ,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93,000.00万元调减至88,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此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826.60万元。

注7: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10,000.00万元变更为176,830.11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不变,拟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3.51万元;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注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201.94万元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合计金额176,474.65万元的差额共计19,727.29万元,系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回购公司股份。

注9: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12,759.73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194,856.25万元的差额共计17,903.48万元,系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使用金额19,730.00万元未列入调整后投资总额中;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其中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1,826.52万元未列入募集资金净额中。

附表2: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10,000.00万元变更为176,830.11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不变,拟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3.51万元;该项目拟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未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变更。

注3: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注4:截至2026年6月17日,“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人民币23,065.4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于2026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216号),并于2026年7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注5:“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6: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仅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生变更,该项目拟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未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42,753,980.9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7,388,937.91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290,678,98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67,894股后公司股本为289,411,09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93,88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执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7日

至2026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股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9月4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piotech.cn)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6年9月7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锡婷

电话:024-24188000-8089

传真:024-24188000-8080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