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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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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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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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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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能源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发展变革目标。在股东方大力支持和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紧密围绕“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向新求质,持续巩固配售电基本盘、推进市场化新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公司整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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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9亿元,比上年同期48.96亿元上升3.53%;营业总成本46.70亿元,比上年同期47.51亿元下降1.7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44.39亿元,比年初下降2.90%;总负债127.02亿元,比年初下降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45亿元,比年初上升2.20%。资产负债率51.97%,比年初下降2.46个百分点。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亿元,同比上升688.6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7,945万元,主要由以下构成:
(1)实现电力业务利润31,314万元,占营业利润的65.31%,为公司核心盈利来源,水电板块来水充沛带动发电量提升,盈利贡献占比最高。
(2)实现综合能源业务利润3,459万元,占营业利润的7.21%,主要系本钢板材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2025年下半年投产,本期持续稳定实现盈利。
(3)实现锰业及贸易业务利润4,085万元,占营业利润的8.52%,主要系本期电解锰市场价格同比上行,板块经营效益改善。
(4)投资收益7,403万元,占营业利润的15.44%,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4,764万元以及本期确认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2,441万元等。
(5)资产处置收益2,900万元,占营业利润的6.0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按照补充协议确认京东方变电站处置收益、聚龙电力收到线路迁改补助款、万州公司确认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其他收益2,537万元,占营业利润的5.29%,主要系农网还贷政府补助、移民迁建补偿、储能电站建设补贴以及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由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7)信用减值损失2,748万元,占营业利润的-5.73%,主要系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并对部分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
(8)资产减值损失1,279万元,占营业利润的-2.67%,主要系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80万元,占营业利润的-1.63%,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公允价值下行产生的浮动亏损。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厚植发展底盘,持续巩固配售电基本盘
一是积极把握水电站流域来水量同比大幅增长的有利局面,统筹安全防汛、生态流量与发电增效多维目标,抓牢抓细水电调度,深挖发电潜力,完成自发水电上网电量约14.7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04亿千瓦时,增幅52.13%,创近四年同期新高,有力保障各供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电力板块业务利润同比增加1.50亿元。二是立足增加网内电源配置,逐步实现多能互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巫溪峰灵40兆瓦二期光伏项目、万州郭村58.88兆瓦农光互补(一期)项目。三是构建坚强能源保障体系,完成农网升级改造施工,推进关键输变电工程投资建设,改善建强网架结构,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增强电网供电韧性。四是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环保管控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应急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有序。
(2)深耕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市场化新业务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本钢板材高压作业区2x135兆瓦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本期同比新增利润贡献;万州经开区九龙园8万千瓦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具备整套试运行条件。二是巩固区域售电市场,上半年自营市场化签约电量规模超33亿千瓦时,完成绿电交易2.23亿千瓦时,交易成效不断提升。三是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探索。在连续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持续探索地方电网融入全国电力市场路径,成功落地全国首例地方电网网内机组跨省外送电交易;不断优化运营能力,在交易运营中寻找收益增长点,力争提供增量收益。
(3)聚力革新提效,健全高效科学治理体系
一是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职权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治理核心作用,完善董事会重大事项预沟通、重点工作督办、授权事项定期报告等运作机制,不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同时,持续动态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及时完成包括《经理层工作规则》《市值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十余项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全面修订和新制定工作,不断夯实规范运作根基。二是充分发挥战略主导作用,持续评估“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落地成效及存在问题,统筹开展“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涉锰资产及股权转让工作,全面有序退出贸易业务。扎实推进法人户数压减及管理层级压降工作,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强化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完善合规风险动态与定期识别评估机制,合规经营管理质效全面提升;持续深化整改督导,推动审计成果向治理效能深度转化。
(4)坚持党建领航,推动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公司各级党组织持续强化把关定向、统揽全局、保障落地的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组织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一是思想根基夯实筑牢。扎实有序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学、查、改”一体贯通,着力纠治轻潜绩等政绩观偏差,推动解决锰业引战出表等旧账欠账;健全“第一议题”闭环机制,对标规范中心组学习流程,理论学习向实践转化提质增效。二是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修订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多项治理制度,新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研判安全生产、依法治企、全面风险管理及生产经营保供电等重大事项,为高质量发展把关定向。三是队伍活力持续迸发。科学开展领导班子绩效评价,强化班子能力建设,规范工资总额管理模式,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力度,有效激活干部队伍整体效能。四是服务中心有力有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强化保电等工作重心宣传质效,编制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并连续三年荣获评定等级A级,广泛凝聚群团合力,进一步汇聚同心奋进势能。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4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6年8月7日发出。2026年8月19日,会议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4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峰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6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6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持续提升关联交易风险管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6年度绩效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目标,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绩效责任书》。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绩效责任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度绩效责任书》相关指标、权重及完成标准等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有效衔接了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年度绩效责任书,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4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6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实际,编制并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2026年半年度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规范运营质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公司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能源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国家绿色低碳转型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在股东方大力支持和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紧密围绕“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向新求质,持续巩固配售电基本盘、推进市场化新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公司整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9亿元,比上年同期48.96亿元上升3.53%;营业总成本46.70亿元,比上年同期47.51亿元下降1.7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44.39亿元,比年初下降2.90%;总负债127.02亿元,比年初下降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45亿元,比年初上升2.20%。资产负债率51.97%,比年初下降2.46个百分点。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亿元,同比上升688.6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水电站流域来水同比大幅增长的有利局面,统筹安全防汛、生态流量与发电增效多维目标,抓牢抓细水电调度,深挖发电潜力,完成自发水电上网电量约14.7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04亿千瓦时,增幅52.13%,创近四年同期新高,电力板块业务利润同比增加1.50亿元。
二、持续高比例分红,切实回报投资者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已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公司价值体现的市值管理路径,合规性、科学性开展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有效传递公司锐意进取、共享发展的理念,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同时,公司严格履行《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延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强化投资者回报。将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由10%提高至30%。公司充分重视股东回报,自2020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结合自身发展,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加大现金回报力度,6年间累计分红超过1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派发2025年前三季度和2025年度现金红利共计236,648,914.13元(含税),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29%。上述分红措施,切实回报投资者,有效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三、对内提质对外赋能,稳健发展新质生产力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部署,聚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任务,公司在做好区域能源保供基本盘业务的同时,稳健发展新质生产力。
对内提质。一是立足增加网内电源配置,逐步实现多能互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巫溪峰灵40兆瓦二期光伏项目、万州郭村58.88兆瓦农光互补(一期)项目。二是聚焦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本钢板材高压作业区2x135兆瓦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本期同比新增利润贡献;万州经开区九龙园8万千瓦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具备整套试运行条件。三是不断巩固区域售电市场,不断优化运营能力,在交易运营中寻找收益增长点,力争提供增量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市场化签约电量规模超33亿千瓦时,完成绿电交易2.23亿千瓦时,交易成效不断提升。
对外赋能。一是扛牢电力保供责任。制定落实针对性保供工作方案,加强发、输、变、配设备设施检修维护,有力保障各供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二是提升公司电力营销管理精益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司电能营销管理体系,完善电价机制,形成用户销售电价方案,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通过坚强可靠的服务保障、精益求精的服务态度和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吸引优质项目落户供区。三是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探索。在连续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持续探索地方电网融入全国电力市场路径,成功落地全国首例地方电网网内机组跨省外送电交易。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将高质量信息披露作为与资本市场高效沟通、全面展现公司发展质效的重要途径,以高水平投资者关系管理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透明度,筑牢公司与投资者互信共赢的坚实基础。报告期内,面对日益严格的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要求,公司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将合法合规贯穿于信披工作全过程,逐步构建涵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暂缓与豁免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在内的信披制度体系。在深刻理解公司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充分保障投资者快捷、高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在高质量完成信披工作的同时,公司深耕投资者关系管理,致力于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多元化渠道,搭建顺畅沟通虹桥,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交流。
五、坚持企业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以制度体系为依托,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职权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着力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一是完善董事会重大事项预沟通、重点工作督办、授权事项定期报告等运作机制,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同时,根据新《公司法》及证券监管新规并结合治理实际,及时完成了包括《经理层工作规则》《市值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十余项公司核心法人治理制度的全面修订和新制定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战略主导作用,持续评估“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落地成效及存在问题,统筹开展“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三是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风险防控水平。按照工作计划推进涉锰业务、贸易业务退出;扎实推进法人户数压减及管理层级压降工作,优化组织架构;健全法治合规工作体系,强化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完善合规风险动态与定期识别机制;常态化推进审计监督,持续深化整改督导。
六、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6年上半年,公司高度重视并压实控股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在建立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基础上,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合规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帮助公司“关键少数”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相关方合法行使权利,勤勉履行义务和承诺。公司建立了“突出业绩导向并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体系,将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等与投资者利益关系紧密的指标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针对“关键少数”,公司组织开展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及警示教育,加强“关键少数”与中小投资者利益风险共享共担的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强激励、硬约束”原则,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完成2025年度考核工作,相关结果如实反映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为2025年度经营成果付出的努力。
七、持续评估和完善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发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向改革要动能,锻造公司新业务发展新能力;坚持向管理要效益,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硬实力;坚持向转型要增长,提升全方位价值创造力,以公司高质量发展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挑战。同时,公司将坚守“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初心,以高质量发展为舵,以优良业绩为锚,以现金分红为桨,以透明沟通为桥,以信息披露为笔,书写与投资者和谐共赢、共同成长的新篇章!
以上内容是基于方案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46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