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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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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5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6年8月13日发布,公司董事长王成海主持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王晓兰负责,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现场计票和监票工作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孟平、施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