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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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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其中:董事丁晓先生、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独立董事王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李晴女士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均符合相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林奇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林奇清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7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奇清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奇清先生财务总监的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奇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奇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6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事项。此外,林奇清先生尚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及处理。林奇清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林奇清先生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林奇清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晴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岗位职责所需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晴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查备文件

1、林奇清先生的《辞职申请》;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李晴女士简历

李晴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及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专业认证。2024年加入本公司,曾先后任职于美国泰森食品、中国蒙牛、百事、惠普、诺基亚、加拿大北方电讯等多家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历任首席财务官、事业部财务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李晴女士在战略规划、财务运营管理、财务模型及体系搭建与优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擅长从财务视角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及组织变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晴女士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李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