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120,1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2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9日以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董事王腾翔、独立董事林晖以远程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议案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议案五《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3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35150198260100001332)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注3:马来西亚专户为本期新增的多币别账户,其账户支出按照本期支付月份的月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内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账户余额以报告期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差额计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中。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4,832.50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20,010.3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189.91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14,6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法规及时重新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TONGDA SMART 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创智马来西亚”)在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6100002052)。2025年12月2日,公司及创智马来西亚会同国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马来西亚专户为多币别账户,按照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832.50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14,6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成置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055.45万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注3: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的净利润,下同。
注4:创智马来西亚在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以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3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简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注:
(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规模、实施内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局部调整并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新增“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并投入原募投项目“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的部分节余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公告》。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依据及原因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使用的物料存在种类多、用量少或具有通用性等特点。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统一采购物料,后续按照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后予以置换,便于优化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到的上述人工费及物料费用,由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募投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工费和物料费,建立明细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核;
(二)财务部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3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已审议程序及拟履行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生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当前,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为了进一步有效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更好地预防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授权期限及授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5、资金来源
前述所述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原则和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33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705,029.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669,096.2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862,302.9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6,691,893.84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691,893.84元。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3,120,1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248,065.60元(含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时,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基于《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开展中期分红等政策的指导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综合考虑2026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